学院动态
日期:2011-05-05
校内各单位:
开学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季节性工作较多,对学校安全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当前易发、多发的学校安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辽教电【2011】33号文件。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文件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落实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安全保卫部
2011年4月26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和结算标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部分线路早班通勤车发车时间提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