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的规定,结合校历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2011年中秋节放假做如下安排:
1.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0日—12日,共3天:其中9月12日(星期一,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假日;9月10日(星期六)、9月11日(星期日)为公休日,正常休息。
2.节日期间课程安排:9月10日(星期六)原定的课程正常授课,9月12日(星期一)原定的课程停授,在机动周补课,任课教师应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具体课程调整请参阅教务处的有关通知。
3.节日期间通勤车安排:
9月10日通勤车按周六路线运行,即
崇山校区:07:45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
12:45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
16:20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
蒲河校区:08:3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
12:15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
17:1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
9月11日和9月12日通勤车按周日路线运行,即
崇山校区:07:45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
16:20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
蒲河校区:08:3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
17:1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
4.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自查,对门窗、水电以及防火防盗设施进行仔细地检查,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责任制。
5.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假期学生离校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离校学生行程,并加强对师生的假前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师生假期人身和财产安全。
6.放假期间,各单位负责人保证联络方式畅通。放假期间学校中层干部如有离沈外出的需要履行中层干部外出请假通报程序,正职应向党委组织部通报,副职需向正职通报。
7.放假期间,校内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值班和有关信息上报工作,并将值班表于9月6日下班前交到学校办公室秘书科。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